在上世纪前半段,金庸先生就是因为纷乱的时世,而以隐士自况的吧?
吸溜溜一口面下去,我觉得,体内的黑洞填满了。
仿佛是,只要就着酒,聊到回忆,一切苦难都还能过去了似的。
在我故乡无锡,馄饨常配小笼汤包一起卖,仿佛天然搭配。
但日子久了,最后掐指一算,去得最多的,还是老佛爷。
法宝这玩意,说到底,就是老百姓无尽的淳朴幻想,是对美好生活的渴望。
本来是名人逸事,当做骥尾的。到后来名人正经事儿反而逸散,段子却留下了。
现在看来,自然是开历史的倒车;但在当时的人看来,只觉得顺理成章得很。
纯粹的鲜味多么难得,就像经典物理里理想状况似的——实际几乎不存在。
劳伦斯一辈子都在试图以某种方式,拯救自己的母亲,即便在小说里亦然。
葡萄酒嘛,说简单也简单,说复杂也复杂,一直琢磨下去,就没边了。
练武的人也要吃饭,也要卖艺,也会在新科技面前困窘与茫然。
比起他笔下的男主角们,现实生活中的他,比我们想象中还要依赖他的太太呢。
上古之世,尤其以貌取人;长得不好看,连奸臣都当不了。
所谓养尊处优的风范,出于各人的性格与生活处境,而非职业本身所带的光华。
文明之伟大,不在于守拙泥古,而在于其演变流传之间,变换出的无限姿影。
在这时,金色便成了另一种姿态。从财富便成了高贵与权威。
古代旅行太不易了。所以吹嘘妖怪和游侠,你无法证伪,只好频频点头,瞠目结舌。
但那势必不能持久,因为日子没法永远宏伟,还是得在意柴米油盐。
就像一个看去素颜天然的美人,你不知道她为了保养成这样,耗费了多少气力呢。